先为见义勇为的陈先生和仗义出手的热心群众点赞!正是他们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才及时制止了人贩子,救出了被拐女童。
至于人贩子,没被打死算他命大。光天化日之下,胆敢在大庭广众抢孩子,这胆子够肥,心肠够狠,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不是第一次。查查看,估计还会有案底,而且应该能查到同伙或着上下线。
我们再简要回顾一下事件经过:
7月25日11时35分许,濉溪县闸河路与虎山路交叉口南一超市门口,一名3岁半女童被一陌生男子抱走。随后,在公安机关、女童家人及热心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该男子于14时20分许在南黎路与濉溪路交叉口南米处被抓获,女童被家人接回。据悉,被抓男子赵某,44岁,河南夏邑人,因涉嫌拐骗儿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濉溪县看守所。
这件事的结果令人欣慰,但其中的一些事情也值得思考。
1,案发时间是将近中午时分,可见赵某是有预谋的,一来孩子家人有可能正在做饭,多少会疏忽大意,二来这个时间段把孩子抱走,会造成家长接孩子回家的假象,也不太容易引起其他人的怀疑。仅从这个细节就不难看出,人贩子的伎俩和心理素质不一般。
2,从孩子被拐,到人贩子被抓,历时两个多小时。这一点很关键,如果让人贩子走远,再想找回孩子就太难了。可以说,第一个发现人贩子并上前询问,抢回孩子的陈先生起到了关键作用。而随后围堵人贩子并帮助警方抓获人贩子的热心群众也值得称赞。如果没有他们,事情的走向可能是另一个结果。
3,孩子的家长太疏忽了,3岁半的孩子还应该有家长的监护,不说寸步不离,也不应该让孩子独自玩耍,离开家长的视线。这次是碰到了热心群众,可这样的幸运不会再一次降临。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必须要尽到自己的监护责任,在这方面来不得半点马虎。
对待人贩子绝不能仁慈,买卖人口的危害罄竹难书,只有严惩才能更好地打击此类犯罪,最后,建议买卖同罪。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yf/4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