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落地见效,濉溪县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制定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措施,全面发挥金融的功能作用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下沉业务,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重点领域,持续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落地生根。濉溪县高度重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重谋划、寻方法、探路径。成立工作专班,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同时,全县银行机构成立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12个、12家机构设置普惠金融部门。县金融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金融机构调研,督促指导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期间召开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推进会(调度会)3次。加大政策支持,修订金融机构考核评价办法,单列“涉农贷款”考核指标。深入宣传发动,如县农行召开“乡村振兴战略”金融产品推介会,县农商行开展“贷动乡村”助推乡村振兴宣传等活动,形成合力共为的良好社会氛围,取得较好的成效。

用好政策工具,“贷”动乡村振兴快步前行。搭建精准信贷体系,融入农业产业振兴,积极协调银行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全县信贷资源优先配置到农业和农村。设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1年期内无抵押、无担保或弱抵押、弱担保贷款。合作银行按照不低于融资风险补偿基金5倍规模放大信贷,为助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释放农业生产潜力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目前,全县涉农贷款余额.44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41.33%,比年初增加44.34亿元,为巩固脱贫攻坚和农业农村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了“金融活水”。

围绕工作重点,引导信贷投放精准帮扶。充分发挥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要素保障、资源配置等功能,积极指导辖区内涉农金融机构,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目标,构建金融助力精准扶贫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积极进行信贷资金支持,促农民增收。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补偿金万元,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万元,落实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设立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体系“劝耕贷”风险补偿金72万元,缓解涉农涉小企业抵质押物不足导致的融资难题。目前已累计为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企业提供担保贷款,贷款余额超过2亿元。发放“劝耕贷”户亿元。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户0.68亿元。

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服务体系普惠民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围绕“三农”金融需求,推进金融体系重生再造,塑造真正融入乡村、服务乡村的金融体系。设立农村创业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立体化、多角度的精准支持信贷。创新“科技贷”“劝耕贷”等金融产品“新路子”,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发展。进一步延伸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实现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助农取款服务点全覆盖,达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目标。在镇(街道)金融机构网点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普及数字普惠金融。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持续改善,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广“云闪付”、手机银行等符合农村农业农民需要的移动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在农村交通出行、农副产品收购、农村农贸集市和乡村旅游等场景的建设和运用,不断丰富和完善服务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农村生态的金融服务。提高农村群众的金融服务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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