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公益性捐赠,对企业和个人符合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给予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年第27号)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目前,淮北市慈善协会的申报材料已上报省民政厅,淮北市红十字协会、濉溪县红十字协会正在完善材料,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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