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濉溪县印发文件,通报年度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情况。
据了解,为认真执行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质量和效率,年8月,原濉溪县卫生计生委印发实施《濉溪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12月印发《濉溪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评分细则(试行)》《濉溪县基层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分配指导方案(试行)》。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分2大部分,一是县级对机构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机构财政补助资金、绩效总量及发放水平依据。二是卫生院对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内部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总量发放依据。该通报是第一种考核结果。
县级对机构的考核,通过信息统计、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访谈、座谈会等方法对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社会评价、运行保障、村室管理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以不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负担为原则,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定量数据应优先从县级卫生信息管理平台中直接获取并与现场调查获取的非量化考核信息相结合,充分参考和利用其他专项考核以及社会评价的结果,综合分析和评价,“合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综合成绩,基本公共卫生占比40%,基本医疗及其他占比60%。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行“月监测、季考核、年总评”的方法,根据绩效考核评价细则,每月抽取部分指标,实行百分制监测,每月监测结果按20%计入季度考核(季度末的月监测与季考核合并,结果按60%计入季考核),季考核得分按20%计入年终考核(第四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合并,其考核结果按40%计入年终总评)。
在卫生健康工作领域,濉溪县建立的考核机制还有,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辖区2家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医共体基本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对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融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绩效考核、医院指导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县级对镇村两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等,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人事任免等挂钩。这些考核都在发挥“指挥棒”作用,激励引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功能定位,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孙东海邬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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