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绿化委员会日前公布年度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名单,授予宿州市埇桥区等6个县(市、区)“安徽省森林城市”称号,授予肥东县桥头集镇等68个镇(乡、街道)“安徽省森林城镇”称号,授予肥东县杨店乡大夏村等个行政村(社区)“安徽省森林村庄”称号。
年度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名单
一、年度安徽省森林城市名单(6个)
宿州市埇桥区、砀山县、淮北市杜集区、南陵县、怀宁县、亳州市谯城区
二、年安徽省森林城镇名单(68个)
合肥市(4个)肥东县桥头集镇、长丰县朱巷镇、长丰县罗塘乡、巢湖市柘皋镇淮北市(2个)烈山区宋疃镇、濉溪县韩村镇亳州市(8个)涡阳县花沟镇、涡阳县公吉寺镇、蒙城县三义镇、蒙城县篱笆镇、利辛县张村镇、利辛县程家集镇、谯城区十河镇、谯城区双沟镇宿州市(5个)砀山县李庄镇、砀山县良梨镇、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萧县杜楼镇、泗县经济开发区蚌埠市(3个)怀远县河溜镇、五河县新集镇、固镇县任桥镇淮南市(3个)寿县正阳关镇、凤台县朱马店镇、谢家集区孙庙乡阜阳市(9个)颍上县六十铺镇、颍上县西三十铺镇、颍上县红星镇、临泉县长官镇、界首市泉阳镇、阜南县苗集镇、太和县坟台镇、颍东区正午镇、颍州区王店镇滁州市(11个)天长市万寿镇、天长市郑集镇、天长市张铺镇、来安县施官镇、全椒县大墅镇、定远县炉桥镇、定远县池河镇、定远县二龙乡、凤阳县红心镇、明光市三界镇、南谯区珠龙镇六安市(7个)霍山县与儿街镇、金安区孙岗镇、金寨县斑竹园镇、金寨县吴家店镇、舒城县舒茶镇、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裕安区石板冲乡马鞍山市(1个)当涂县石桥镇芜湖市(7个)无为县严桥镇、无为县蜀山镇、无为县泉塘镇、无为县开城镇、无为县牛埠镇、芜湖县陶辛镇、鸠江区官陡街道宣城市(1个)广德县誓节镇铜陵市(2个)枞阳县钱桥镇、枞阳县雨坛乡安庆市(3个)桐城市嬉子湖镇、太湖县江塘乡、岳西县姚河乡黄山市(2个)祁门县芦溪乡、歙县溪头镇
三、年安徽省森林村庄名单(个)
蚌埠市(22个)怀远县河溜镇倪桥村、陈集镇陈集村、淝河乡马路村、淝南镇双沟村、古城镇张八郢村、唐集镇山前村、徐圩乡黄园村、五河县双忠庙镇张滩村、沱湖乡西坝口村、东刘集镇小吴村、头铺镇陈台村、小圩镇大王村、固镇县连城镇禹庙村、濠城镇东荀村、仲兴乡后楼村、任桥镇沟南村、城关镇七里村、龙子湖区李楼乡贾庵村、蚌山区燕山乡王巷村、禹会区涂山风景区下洪村、淮上区沫河口镇沫河口村、曹老集镇路西居委会
至此,全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7个、省级森林城市52个、省级森林城镇个、省级森林村庄个。我省将进一步加快城乡绿化步伐,构筑生态保护绿色屏障,促进绿色富民,提升城市乡村的生态服务功能和文化品位。
我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项目整合、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森林进城入村、森林上路绕水、森林覆岗压岭、森林与城市交融相伴,全方位拓展森林增长空间,形成市、县、乡(镇)、村“四级同创”。特别是去年实行林长制改革以来,各地坚持规划引领,政策激励,把森林城市建设作为民生工程,整合各类涉林资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据初步统计,全省各级财政投入森林城市建设资金约亿元。以“身边增绿”和“共建共享”为主题,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各级党政领导带头参加,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自年以来,全省共营造各类纪念林基地个,累计完成新造林面积达74.4万亩。池州、合肥、安庆、黄山、宣城、六安、铜陵分别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通过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创建活动,下一步我省将把扎实稳步推进森林创建工作作为深推林长制的重要抓手,按照整体推进、全域创建的思路,积极发动、加强指导,加大力度推进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步伐,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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