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
医院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其他单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名,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要求以《医院年招聘岗位和名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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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的其他信息在濉溪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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