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疫情防控通告(年第66号)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封控区、管控区解除管控措施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经按程序报审备案,现对18个区域解除相应管控措施。

一、解除管控措施的区域如下:

(一)原封控区:

1.万宁小区7号楼、19号楼;

2.万宁小区17号平房;

3.丁香园小区;

4.睢城街道戈圩社区;

5.旭旺超市牡丹园店;

6.睢城街道淮海巷;

7.官山镇官山社区官山街和府前街沿街商铺、住户;

8.丽晶国际一期;

9.奥体清华苑A3楼;

10.宁江工业园区旭金物流大院;

11.金城街道金城社区旭旺超市(汽车西站店)及周边商铺;

12.金城街道常青社区旭旺便利店及邻近商铺;

13.金城街道金城社区幸福家园9号楼;

14.玉兰公寓2幢。

封控区解除封闭管理后,原封闭区域“只进不出”,继续实施加强健康监测、严禁人员聚集的7天过渡期管理。在解封后第7天分批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改为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原管控区:

1.睢城街道东升社区;

2.睢河街道联群社区;

3.金城街道常青社区;

4.金城街道金城社区。

管控区解除管控措施后,按防范区进行管理。

二、现有管控区域如下:

(一)封控区为:

1.江苏世纪天虹纺织有限公司;

2.睢城街道花园社区红叶南路以西、青年西路以北、小濉河以东、新市西街以南区域(不含天景名城小区);

3.睢城街道元府社区八一东路4号1幢(五金批发市场);

4.睢城街道北陵社区元府西路农业巷;

5.睢城街道北陵社区彩虹公寓小区;

6.睢城街道北陵社区八一公馆小区;

7.睢城街道北陵社区春江花城小区;

8.百盛润家中山路店;

9.睢城街道五里堂社区小张组、五一组、五二组、郑庄组、小刘队、小戈组;

10.睢城街道王楼社区;

11.万象天地小区;

12.睢城街道后园社区睢魏路以西、八一东路以北、文学北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区域(不含供电公司);

13.睢城街道后园社区文学北路以东、烟草局南墙以南、机关幼儿园以西、丝绸公司宿舍南墙以北;

14.睢城街道后园社区小沿河以西、人民路以北、天虹北路以东、中央大街南辅道以南区域;

15.睢城街道后园社区林庄组(人民路以南,天虹大道以东,电教巷以北,紫金花园以西);

16.睢城街道后园社区人民东路南一巷84号楼;

17.睢城街道东城社区小沿河以西、建设路以北、天虹南路以东、二小路以南区域;

18.北辰花园北区;

19.睢河街道仝场社区幸福家园小区11号楼及鑫浩超市、小群烟酒店;

20.金泰尚城小区;

21.金城街道苏源社区;

22.金城街道红光社区红光小区;

23.高作镇高作社区、高南村、夏庙村、石墩村、后刘村、刘大庄村;

24.邱集镇邱集村、陈楼村、李甘村、大主村、姚圩村、王宇村、王庄村、朱开村;

25.邱集镇小苏村伏巷小区;

26.官山镇官山社区新发路阿龙饭店及附近商铺。

(二)管控区为:

1.睢城街道花园社区;

2.睢城街道元府社区;

3.睢城街道北陵社区;

4.睢城街道红叶社区;

5.睢城街道五里堂社区;

6.睢城街道后园社区;

7.睢城街道东城社区;

8.睢城街道南关社区;

9.睢河街道天虹社区;

10.睢河街道王小楼社区;

11.睢河街道仝场社区;

12.金城街道红光社区;

13.邱集镇;

14.高作镇;

15.官山镇官山社区。

(三)防范区为:

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

特此通告。

睢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5月10日

主编李旭

监制季亚楠

总监朱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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