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濉溪县纪委监委在整体谋划、协同配合、系统推进上持续发力,不断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努力让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同心谋事,做到“四项监督”步调一致。工作一体谋划。濉溪县纪委常委会每年年初研究部署年度监督工作和专项任务,班子成员分工协作,综合监督部室牵头抓总、纪检监察室分片作战,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和镇纪委同向发力。力量统一调配。建立完善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镇纪委和巡察机构四支队伍统一管理、交流使用工作机制,年以来,四支队伍间轮岗交流32人次,跟班学习锻炼76人次,抽调参加巡察、审查调查等人次。信息联通共享。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共享共通面上情况,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大力推广“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目前,全县注册用户18万余人,访问量超54万次,收到群众反映问题个,已办结个。
合力干事,做优重点领域“同题共答”。强化纪巡联动。发挥巡察监督“穿针引线”作用,通过巡前瞭望分析、巡中集成联动、巡后成果共享,推动“四项监督”优势叠加、协同高效。在全县强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党风室牵头开展摸排走访,县委巡察机构根据掌握情况对9家牵头单位和21家责任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8个,移交问题线索3个,解决营商环境相关问题98项,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强化协作配合。建立派驻机构沟通协作机制,完善“统筹管理、分组协作”工作方式,将13个派驻机构分成3个集中办公组,组内协作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深化体制改革。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建立健全与公检法司机关日常工作衔接和协同协作机制。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晰派驻监督职责和监督重点,督促派驻机构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在县属国有企业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
联动成事,做实统筹衔接贯通融合。监督成果共用。濉溪县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检查室、巡察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巡察中,及时向有关派驻机构和镇纪委反馈发现的突出问题,提示监督重点,派驻机构和镇纪委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定期报送对口纪检监察室,及时报告重要情况,移送重要案件线索。政治生态协同研判。收集汇总派驻机构、镇纪委、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巡察机构监督检查成果,综合分析研判,形成政治生态情况报告。巡察整改齐抓共管。拧紧反馈“闭环链”,邀请联系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巡察反馈会和协调会,梳理整改思路,明确整改方向。四方联审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对不符合要求的,严格“退单”,针对整改情况,协同跟踪督办,要求被巡察单位微小问题立行立改,面上问题建制彻改,违纪违法问题由纪检监察室从严查处。
(杨旭光宋磊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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