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北市相山区法院依法审结安徽首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

淮北法院对无继承人的遗产依法指定管理人,让民法典走进生活、深入人心。

01年9月6日,相山区法院依法审结民法典实施后安徽首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判决指定当地民政局为债务人的遗产管理人,确保各权利人利益顺利实现。《人民法院报》对本案进行了专题报道。

该案的审理,是民法典遗产管理制度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运用,彰显了《民法典》以人为本的价值追求,具有典型的司法价值和社会意义。

探索实行类型化案件在人民法庭集中管辖

黄山、淮北、淮南等地法院探索人民法庭集中审理类型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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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人民法院按照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指定管辖的规定,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创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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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法院按照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指定管辖的规定,集中管辖全市基层法院一审金融案件和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杜集区人民法院金融案件集中管辖:01收案件,结案件,结案率99.37%,结案标的8.7亿。一对一走访金融机构开短会、开解决问题会,不断提升纠纷化解实效。搭建“法银企”平台,回应企业司法和金融融资需求,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发布《关于推进商业银行开展“法拍贷”业务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切实提升执行到位率。

01年杜集区人民法院矿山集人民法庭(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件,结案件,调撤56件,调撤率74.%,平均审理天数8.7天,结案率99.73%。无一件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无一件申诉案件。主动履行率达95%左右。极大减少了执行案件的产生,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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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经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烈山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淮北市仲裁裁决案件,烈山区人民法院和淮北仲裁委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中心,建立沟通交流机制,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合力提高办案质量,仲裁案件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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