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等相关要求,经研判,自年11月15日6时起,将风险区作如下调整:
一、高风险区1.百善镇百善村中心庄、赵乡庄、西乡庄
2.百善镇茶安村暗楼庄、王乡庄、徐乡庄、陈庄
3.百善镇张庄村刁楼庄、寿乡庄、后陈庄、程孜湖庄
4.百善镇叶刘湖村雁鸣街、大王家庄、大杨家庄、小陈家庄
5.百善镇青卫村青卫庄、房桥庄、雁鸣湖畔小区2栋、12栋、17栋、19栋
6.百善镇前营村陈老家庄、闫庙庄
7.百善镇黄新庄村黄新庄、杨庄
8.百善镇丁楼村陈阁子庄
9.百善镇郭屯村小孙窑庄
10.百善镇柳孜村柳孜庄
11.百善镇鲁店村龙王庙庄、薛家庄、后桥庄、油坊庄
12.百善镇桥头村张弓店庄
13.濉溪镇小康村3栋
14.濉溪镇幸福家园一期13栋
高风险区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二、低风险区全县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低风险区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控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管控区域范围和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濉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1月15日
来源:健康濉溪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8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