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别人,不仅不及时救治,竟然拿起石头将对方砸死!
3月30日下午四点,安徽淮北,在濉溪县铁佛镇一村镇道路上,一辆黑色越野车迎头撞击上一辆白色电动三轮车,黑色越野车半个车身都骑在了白色电动三轮车上,白色电动三轮车几乎已经解体。
三轮车内人员受伤,可令人意料不到的是,黑色越野车驾驶员不是及时救治,而是在路边捡起石头猛砸三轮车内人员,砸了十几下。
视频显示三轮车内人员被砸得满脸是血,期间有人上前阻止越野车驾驶员施暴。据悉,三轮车驾驶员抢救无效已经死亡,警方已经展开调查,肇事司机已被控制。
简直太残忍了,撞了人撞了车,只要没有人员伤亡,最多也就是一个交通肇事,正常都会有保险公司理赔。何以非得要砸死对方?
从车祸现场开,越野车必然是超速行驶,否则不可能造成如此惨烈的现场。但即便如此,就算越野车承担全责,这也仅仅是一场交通事故。
如果三轮车存在过错,越野车甚至不用承担全责或者主责,相关赔偿走保险程序即可。
但是面对被撞得对方,越野车驾驶人后续的举动,则完全将事件推向了另一个性质。
拿石头猛砸他人头部,并且还是持续十几下,正常人都知道砸头部是极易造成他人死亡的。
越野车驾驶人如此施暴,非常明显,就是要砸死对方,这是一种非常明显的故意杀人意图。
事实上也造成了三轮车驾驶人的当场死亡,因此越野车驾驶人本可以无事的,却因为自己的极端冲动之举,让自己涉嫌故意杀人犯罪。
这里特别要明确一点,三轮车驾驶人被撞后没有死亡,或者濒临死亡,但是越野车驾驶人的行为表现了故意杀人的目的,行为事实上造成了对方死亡,依然构成故意杀人的既遂。
而如果三轮车驾驶人是被撞后已经死亡,越野车驾驶人拿石头砸的就是尸体。这样的情况下,其行为则涉嫌的是交通肇事罪和侮辱尸体罪,将两罪并罚。
目前情况看,三轮车驾驶人并没有被撞后就死亡,而是在越野车驾驶人的暴力下死亡。因此,越野车驾驶人极大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依据《刑法》,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如此残忍的手段,如此恶劣的情节,对其必须从严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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