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个月,天,是一个孩童从呱呱坠地到正式成年需要的悠悠时光。每一位少年的成长都犹如小树,汇集了家庭土壤般的托举,学校雨露般的滋养和法律阳光般的守护。为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密切检教合作,4月29日下午,濉溪县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座谈会,院副检察长周继红、未检检察官李锋博与淮北市教育局相关领导参加会议。会上,双方围绕“建设平安、文明、法治校园”主题,针对校园法治服务需求,校园内部网络安全,工读学校开设,控辍保学制度,“小饭桌”查处、取缔,培训学校资质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提出意见建议。李锋博提出,我院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聚众斗殴案件频发。当事人多为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其中一部分为在校学生,另一部分为过早进入社会工作的未成年人。请教育部门加大对义务和非义务教育阶段未成人监管力度,夯实校园法治基础、扛起监督主体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做到“早宣传、早保护、早发现、早转变”。针对李锋博提出的意见,教育局领导表示,学校已经全面配齐法治副校长,并聘请99名专业律师担任法治辅导员,共同构建法律保护网,时刻守护校园安全。下一步,教育局将联合辖区内的政法机关共同制作《授课指南》,将学生应知法律知识认真梳理,利用典型案例提升学生法治意识、法治思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保障校园安全和学生合法权益。周继红强调,学生的心理健康、人身安全、犯罪预防等问题对孩子的未来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未检工作重在预防,通过宣传、教育、感化、挽救等作用,让未成年人在成长中接受素质教育、感受司法温情、享受社会温暖。期望在之后的工作中,能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密切联系、共同努力,通过常态化宣传教育、经常性走访监督,提升学生应对违法行为的能力,争取做到“宣传到每一人、帮助到每一人、保护到每一人”。少年的肩膀应该担起草长莺飞和清风明月,女孩的双眼应该藏着星辰大海和万丈光芒,别让不良之风侵染少年心性,别让世间阴霾污染校园天空。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将竭尽全力将司法阳光普照每一位莘莘学子,也期望社会各界人士与我们一起共筑平安堡垒,同建平安校园!作者/来源: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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