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濉溪县深入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理念,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健全保基本、兜底线制度,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制定新政策,建设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社会救助新格局。该县制定《濉溪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创新社会救助方式,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增加新项目,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县民政、教育、财政等十五家单位联合印发《濉溪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将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低收入人口救助范围。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做到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实施新标准,提升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水平。从年7月起,濉溪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元。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户、人,人均补差水平由年的元提高到目前的元,累计发放低保金和电费补贴.万元。城市低保对象户、人,人均补差水平由年的元提高到目前的元,累计发放低保金和电费补贴.万元。
核查新模式,开展镇(园区)互查,提升基层经办能力。全县采取镇级交叉互查的方法,对年部分低保户、临时救助等对象进行检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纳入保障范围,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认真做好核查,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进行动态管理,减少“错保”“漏保”现象的发生。
救助新内容,解决住院期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问题。县民政局通过招投标方式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市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期间照料护理保险,并根据每月特困人员名单变动,动态调整参保人员。濉溪县将该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期间照料护理保险,切实解决特困人员因缺乏家庭成员照料而产生的护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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