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根据濉溪县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内容(一)人数及要求:
1、人数25名,男性。
2、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好,热爱城市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3、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户籍不限,年龄20-30周岁(年7月10日—年7月10日出生,以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身高cm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五官端正,无肢体残疾和纹身,语言清晰,不口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违章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因违反原单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报考岗位工作要求的。
(三)以下人员优先招聘,并予以加分:
1、全日制大专学历加1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加2分;
2、退伍军人加1分(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退伍证);
3、具有城市管理工作经历者,每满一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2分(有城市管理工作经历者资格复审时需另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单);
4、加分只进行一次,在体能测试和面试合成成绩上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项最高加分,其他项目不再加分。
报名、资格初审与开考限额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点击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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